品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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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概况

「出海名牌选举」和「出海服务名牌选举」旨在表彰以香港为战略性节点、努力拓展跨地域业务并取得出色表现的品牌,鼓励企业依托香港供应链管理中心的优势,积极构建全球化价值链、拓展多元化市场布局和推广国际化形象,以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1. 选举设「出海名牌」和「出海服务名牌」奖项,授予成绩领先之参赛品牌。授奖名额均由评审团视乎参赛情况决定,原则上各以五个为限。
  1. 「出海名牌选举」和「出海服务名牌选举」各类奖项之得奖者将获颁证书和奖座。得奖者可获颁证书和奖座。经主办机构批准,得奖者可于两年内将「出海名牌标志」(Go Global Top Brand Logo) 用于推广有关品牌和公司的整体形象,但必须标注奖项全名及得奖年份,且不得用于特定产品或服务的推广。
  1. 参赛品牌必须在香港以及品牌始创地或者至少一个海外司法管辖区,开展自主性的实质业务,并办理商标注册或者能够提供足够的文件证明其原创地位和产权。参赛公司或其所属的集团必须为该品牌商标的实质受益人。
  2. 品牌须与香港具有实质的联系,例如,在香港创立;以香港为生产或营运基地;产品或服务以香港为重要/策略性市场;所属公司的部分重要股东为香港人士;对香港工商业或经济发展有显著贡献或影响等。
  3. 参赛公司必须在香港注册,并透过组织架构或营运分工的安排,拥有对参赛品牌的制造、销售、推广或经营的专有权或特准的管控权。
  1. 评审基于「品牌力」和「国际化」两个层面进行。其中,品牌表现参照以下六个标准对参赛品牌进行评定,包括:「知名度(香港、中国内地及海外)」、「经营特色」、「创新意念」、「品质」、「形象」和「环保、社会责任及企业管治」。国际化策略主要考察参赛者在「环球视野」、「国际化营运」以及「香港联系」等方面的努力和成效。
  2. 选举活动分初赛和决赛进行。其中,决赛包括评审团面试和公众投票(「工展会」会场投票);决赛评审团在面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工展会」会场投票以及实地审核的结果,决定得奖名单。
  3. 决赛评审团和主办机构对有关奖项一切事宜有最终决定权,其决定均具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