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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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關於「品牌智勝計劃」(BrandSmart Scheme) 的建議

背景

1.        香港經濟的重心正加速朝高增值的活動轉移;除了從提升科技、加強創新方面著手之外,發展自己的品牌亦是企業轉型和構建長遠競爭力的終極出路。近年內外的經濟環境急劇轉變,特別是「珠三角」產業升級日益深化以及金融海嘯的爆發,令發展品牌的重要性和現實意義進一步凸顯,促使越來越多香港公司加緊發展品牌的步伐。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於2009年進行了一項對會員在珠江三角洲經營狀況的調查;回應的近170間公司中,39.2%表示會加緊建立自己的品牌,這一數字比2008年調查所得的25.7%上升了將近6成;同時,36.5%的回應企業希望特區政府為業界發展品牌提供支援。

 

2.        香港特區政府於2004年2009年分別撥款2.5億港元及3 億港元成立「設計智優計劃」(DesignSmart Initiative)和「創意智優計劃」(CreateSmart Initiative)。「設計智優計劃」旨在加強對設計和創新的支援,鼓勵業界更廣泛採用設計與推行創新,協助產業走高增值路線。「創意智優計劃」致力於推動和促進香港創意產業的發展,將香港建立為亞洲創意之都;其資助範圍包括電影發展基金、電影貸款保證基金或「設計智優計劃」以外而又未有從其他政府財政資源獲得資助的創意產業項目。

 

3.        設立專項基金有助於引導社會資源投向有需要的領域,對中小企業的幫助尤為顯著。雖然現行的「設計智優計劃」及「創意智優計劃」亦可能會考慮資助一些與品牌相關的研究或推廣活動;但顧名思義,兩個計劃的側重點分別是與設計和創意相關的活動。品牌是更高層次的概念,集合了設計、營銷、企業戰略與營運管理等諸多元素於一體;很顯然,「設計智優計劃」以及「創意智優計劃」均未能有效地涵蓋內容複雜、牽涉面廣濶的品牌創建活動。如果簡單地將品牌相關活動納入「創意智優計劃」資助範圍,與其他來自眾多領域、龐雜而分散的項目一視同仁,則難以切合業界的需要,而且亦未能旗幟鮮明地表達政府重視和鼓勵品牌創建的政策取態。

 

品牌智勝計劃

 

1.        香港品牌發展局建議,特區政府應考慮設立獨立的「品牌智勝計劃」(BrandSmart Scheme)或者在「創意智優計劃」之下設立一個名為「創意智優—品牌智勝計劃」的的專項基金,以加強對品牌創建和推廣活動的支援,鼓勵各行各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立品創名」,邁上高增值道路,並推動香港成為亞洲的原創品牌中心。

2.        「品牌智勝計劃」可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或者創意香港辦公室進行管理;計劃下可設有多項品牌支援資助子計劃以及「香港品牌創新中心」。品牌創新中心的功能和結構可以參照「香港設計中心」或者「創新及科技基金」轄下的五個創新科技中心(包括紡織與成衣、納米及先進材料、汽車零部件、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集成電路設計及有光電子等),並以類似的模式營運和管理。

 

3.         至於品牌支援計劃可考慮資助多類的項目,包括品牌推廣、研究、培育、培訓、以及一般支援等。

(1)    品牌推廣補助計劃:旨在鼓勵及協助中小企業加強品牌的宣傳與推廣;可由企業就特定類型或形式的品牌推廣活動提出資助申請。

 

(2)     品牌研究計劃:旨在資助有價值、具前瞻性並與品牌相關的研究。

 

(3)  品牌培訓進修計劃:旨在發展品牌方面的專業持續進修課程,以及鼓勵企業員工參加品牌相關的學習和培訓活動。可由培訓提供者就特別項目提出登記申請;亦可由企業自行選擇課程,在允許的範圍和限額內申請資助。

 

(4)     一般支援計劃:旨在推動對香港優秀品牌的表揚、認可和宣傳工作,可由商會等中介機構申請及推行。

 

(5)    專業界與商界合作計劃:旨在鼓勵品牌管理、顧問、設計以及其他相關專業界與工商企業的合作;可採用限額資助或對等出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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