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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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認證計劃
  3. 香港製造標識計劃
  4.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1. 「香港製造標識計劃」之運作機制的本質是什麼?
    「香港製造標識計劃」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推行統一的香港製造標識系統,以一個特別設計的標誌來表徵「香港製造」;二是以簽發「准許證」來授權和監管標誌的使用。

  2. 哪些企業有資格申請「香港製造標識」?
    凡香港製造的產品,經過香港法定的產地來源證發證機構或者香港品牌發展局認可之機構審核並獲簽發香港產地來源證明文件者,有關出口商或製造商可憑來源證就該批量的貨品向品牌局授權之簽發機構申請「香港製造標識」的使用准許證。香港法定的發證機構包括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總商會、香港工業總會、及香港印度總商會。

  3. 獲授權的公司可將「香港製造標識」應用於哪些場合?
    獲授權的公司可將「香港製造標識」用來表徵「准許證」上所列之貨品的香港原產地身份,使用於產品、包裝、說明書、相關廣告宣傳,以及其他形式的印刷、電子、和書面傳訊等。

  4. 品牌局以什麼標準來授權使用「香港製造標識」?
    品牌局以香港產地來源證明為依據來決定「准許證」的簽發;擬使用「香港製造標識」之貨品必須在香港生產或製造,並已獲得香港法定簽證機構或者品牌局認可機構等審核並簽發的香港產地來源證明。

  5. 參加「香港製造標識計劃」有何好處?
    使用統一的「香港製造標識」,可以令香港產品的原產地身份一目暸然,營造視覺宣傳效果。其次,「香港製造標識」由香港品牌發展局授權使用,代表權威機構的認可和支持,能給予消費者更大的信心保證。第三,使用「香港製造標識」有助於借助香港地域品牌的優勢來提升產品形象。

    此外,「香港製造標識」的申請程序簡單、低成本;簽發機構(廠商會簽證處)更可提供「一條龍」服務和遍佈全港主要商業區的服務網絡。

  6. 「准許證」以什麼作為單位來簽發?
    對於出口貨物來說,准許證按每批貨物為單位簽發和收費。每批貨品須有一張「准許證」;「HK嘜」的授權使用範圍衹適用於「准許證」上列明之貨品。

    對於在香港本地市場銷售的貨品,申請人必須先申請「香港原產證明書(本地銷售)」(DO),再依照每張「DO」所列明的產品批量範圍申領一張「准許證」。「DO」可以就每批次之貨品分別申請或者依照規定之計量方式辦理申請。也就是說,申請公司可以按「付運批量」的方式,按每批出廠付運的貨品逐次申請;若貨品採取長期持續生產的形式,或者貨品的出廠和交貨情況特殊而不適合以批量核算者,有關公司亦可向簽發機構申請採用「預定產量、預先批核」的方式,即就指定產品申請涵蓋未來一段時間內之生產量的「DO」。

  7. 「香港製造標識計劃」與現行的產地來源證制度有何關係?
    雖然香港早就有完善的原產地證書制度;但至今為止,尚未建立一個具有統一性、標準化、方便消費者識別的原產地標籤制度,「香港製造標識計劃」正好填補這一空白。
    「香港製造標識計劃」以香港現行的產地來源證制度為依據,在此基礎上推行統一的「香港製造(Made in Hong Kong)」標識系統,並透過規範化、簡便易行的准許使用證制度進行管理。可以說,「香港製造標識計劃」為香港原產之貨品提供了具有權威性的第三方認証機制。

  8. 在運作上,「HK嘜使用准許證」如何與香港產地來源證明相配合?
    簡單地說,「香港製造標識使用准許證」與香港產地來源證明文件是「背靠背」、「一對一」的關係:「香港製造標識使用准許證」的頒發完全以香港產地來源證明為依據;每張「准許證」必須有且只能以一張獲認可的香港產地來源證明文件作為支持。

    「准許證」上亦紀錄有關產品的香港產地來源證明文件號碼、內容、簽發機構及日期。如該批量之產品證實虛報來源地或已獲發的香港產地來源證明已被取消或撤回,已簽發的「准許證」亦即時自動失效,持證人便不得就該批量之產品使用「香港製造標識」。

  9. 申請公司憑哪些原產地證明可以申請「香港製造標識」?
    可以支持「香港製造標識」申請的香港產地來源證包括:一般的香港產地來源證(CHKO)、依照《內地與香港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所簽發之原產地證書(CO(CEPA))、以及專門適用於香港本地市場銷售之貨品的「原產地證明書(本地銷售)」(DO)或者具同等效力的其他文件。

    「CHKO」和「CO(CEPA)」須由香港法定簽證機構,即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總商會、香港工業總會、及香港印度商會等審核並簽發。「DO」由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簽發,專門適用於香港市場銷售的貨品。

  10. 申請人是否可以憑香港產地來源加工證明(COP)申請「HK嘜」?
    不可以。因為香港產地來源加工證(COP)是用以證明有關產品曾在本港進行若干製造工序,然而該等工序並不足以賦予有關貨品香港產地來源資格,不符合「香港製造」的要求。

  11. 是否出口和本地銷售的貨品必須向不同的機構申請不同類型的原產地證明?
    是。目前,香港法定簽證機構簽發的產地來源證只適用於出口的貨品,有關證明包括一般的香港產地來源證(CHKO)和依照《內地與香港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所簽發之原產地證書(CO(CEPA));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簽發的「原產地證明書(本地銷售)」(DO),則僅適用於香港本地銷售的貨品。

    有見及此,「香港製造標識計劃」只接受「CHKO」和「CO(CEPA)」作為出口貨品申請「准許證」的依據;至於在香港本地市場銷售之貨品,目前則只接受「DO」作為申請的支持文件。

  12. 申請「香港製造標識計劃」有何程序?
    首先,申請人必須先持有經香港法定發證機構或者品牌局認可機構簽發之香港產地來源證明,然後就來源證所列之貨品向品牌局指定之簽發機構提出「准許證」的申請。申請時,申請人須填寫申請表格及提交相關文件。

    簽發機構在收到申請表之後進行資料查證,必要性時可進行實地查核;然後簽發機構於收齊資料和完成查證及審核後,決定是否向合資格者發出准許證。

  13. 申請「香港製造標識」須提交哪些文件?
    申請人須填寫「香港製造標識申請表格」,連同有關香港產地來源證明之副本或影印本,提交簽發機構;首次申請還須填寫「香港製造標識申請機構資料表」。

  14. 什麼是資料查證和實地查核?
    主辦機構有權就申請使用「HK嘜」的產品向查證明香港產地來源證的真偽;必要性時可要求申請人提供申報資料的正本、向其他相關機構核證,以及進行實地查核。

    實地查核主要在於申請人的營運場所進行,其方式包括資料瀏覽與核對,與管理層會談,視察生產線,查證相關文件如生產紀錄、發票、提單等。

  15. 「香港製造標識准許證」可在哪裡申請?
    品牌局透過指定的簽發機構來負責日常的簽發工作。目前,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簽證處是首批授權的「香港製造標識准許證」簽發機構;它在各主要商業地區之辦事處均可提供有關服務,包括中環總辦事處、尖沙咀辦事處、旺角辦事處、和觀塘辦事處等。

  16. 申請「香港製造標識」須繳納多少費用?
    每張「准許證」申請費暫定為港幣100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員和香港品牌發展局會員可享有半價優惠,即港幣50元;有關收費會定期檢討。

  17. 已簽發之「准許證」是否有有效期限?已簽發「准許證」能否延期?
    每張「准許證」是一次性的,不得延期;但亦沒有預設的有效期限。

  18. 已簽發之「准許證」能否修改?
    可以。但每次修改准許證原則上視同簽發新的准許證,必須重新申請、提交補充文件和繳納行政費用。

  19. 「香港製造標識計劃」有無撤銷准許證的機制?
    有。申請的公司必須承諾遵守主辦機構制定之《香港製造標識計劃管理辦法》、《香港製造標識使用規則》和其他規定。主辦機構有權對違規的公司採取紀律行動,包括吊銷已簽發的准許證、取消有關公司的辦證資格,等。

  20. 若獲人被暫停准許證,是否有糾正和申訴的機制?
    有。可參照「香港製造標識計劃管理辦法」之「准許證的暫停和終止」、「爭議、投訴和上訴」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