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結構

「二零一零年香港名牌選舉」設「香港名牌」獎項,授予成績領先之「新晉品牌」(過往未獲獎之品牌);往年曾獲得「香港名牌」獎項的品牌(「重賽品牌」),如果重新參賽,成績表現突出者可獲頒「香港卓越名牌」。「香港名牌」及「香港卓越名牌」之名額均由評審團視參賽情況決定,原則上各以十個為限。

「二零一零年香港名牌選舉」亦設「香港名牌十年成就獎」,表彰於品牌創建方面作出持續努力並取得傑出成績的香港品牌。

「香港名牌選舉」各類獎項之得獎者將獲頒證書和獎座。

主辦機構

香港品牌發展局和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為「選舉」之主辦機構。同時,「二零一零年選舉」之「公眾投票」亦是第45屆「工展會」(於2010年12月11日至2011年1月3日假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舉行)之重要活動。

獎座贊助

特別鳴謝

評審團

決賽評審團成員包括:

  • 香港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署長關錫寧太平紳士 (主席評判)
  •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黃友嘉博士太平紳士
  • 香港品牌發展局主席陳淑玲女士
  •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主席陳鎮仁BBS太平紳士
  • 香港工業總會副主席鍾志平博士太平紳士 
  • 香港貿易發展局助理總裁葉澤恩先生
  • 香港設計師協會主席施家禮先生 

 

參賽方法與日程

參賽方法

主要獎項
(適用於「香港名牌」及「香港卓越名牌」)

  1. 參賽者必須填妥有關選舉組別的參加表格,向主辦機構報名。
  2. 參賽者須根據主辦機構之通知,提供詳細、準確、客觀的資料,連同參賽品牌之專有權證明文件,有關代表性產品之說明、相片、目錄、圖片、樣本等於2010年8月31日或以前遞交主辦機構。
  3. 參賽者須向主辦機構申報參賽品牌所適用之產品,並就其代表性產品按類別(至少一項)進行「香港名牌標識使用准許證」之預登記; 參賽者須協助主辦機構進行實地審核。
  4. 凡進入決賽之各參賽者須向評審團作約為十分鐘之講解,以介紹各自之品牌。
  5. 報名費用全免,惟參賽公司須分擔實地審核的費用,每個產品類別通常為港幣3,000元。進入決賽者須支付部分行政費用,用於設置會場展板、製作專題網頁、以及其他宣傳推廣活動;香港品牌發展局會員或第45屆「工展會」參展商每家港幣16,000元,其他參賽者每家港幣20,000元。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獎」

  1.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獎」的候選品牌須由主辦機構提名。合資格的品牌將於2010年7月獲主辦機構發出書面的提名通知。接受提名的品牌須於2010年8月31日之前根據評審標準以及主辦機構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以介紹近十年的品牌發展情況和所取得的成就。香港名牌評審委員會於2010年11月12日之「香港名牌選舉」初賽評審時確定得獎名單。

日程

報名:

2010年7月至8月31日

初賽:

2010年11月12日

決賽:

  • 公眾投票
    • 「工展會」會場投票:2010年12月11日至2011年1月1日
  • 評審團評議
    • 2011年1月4日舉行決賽。
    • 各入圍公司向評審團作約十分鐘之講解,以介紹各自的品牌。

頒獎典禮:

2011年1月24日假香港會議展覽中心N201會議室隆重舉行,由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GBM太平紳士擔任主禮嘉賓。

公眾參與

「第45屆工展會」的參觀人士可填妥門券隨附之選票,進行現場投票。投票日期為 2010 年 12 月11日至2011年1月1日。

投票者有機會獲得豐厚之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