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獎」是「香港名牌選舉」屬下的榮譽獎項,於2008年增設,以表彰在於品牌創建方面作出持續努力並取得傑出成續的香港品牌。

「香港名牌選舉」由香港品牌發展局和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主辦,始創於1999年;「選舉」透過表彰香港公司創立的優秀品牌,激勵港商精益求精,並提升香港產品的知名度,增強各界對香港品牌的認識。

參加資格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獎」的參加品牌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1.          有關品牌必須是「香港卓越名牌」的得獎者;

2.          首次獲頒「香港名牌」獎項的歷史(包括得獎當年)須不少於10年;

3.          現時必須為「香港名牌標識計劃」的核准品牌。

評審標準

獎項將參考以下三個標準進行評定:

1.            業務表現與成績

2.            品牌策略與管理

3.            對行業和社會的貢獻

 

遴選程序

1.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獎」的候選品牌須由主辦機構提名。於每年「香港名牌選舉」接受報名期間,合資格的品牌將會獲主辦機構發出書面的提名通知。

2.            接受提名的品牌須於指定期限內,根據評審標準以及主辦機構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以介紹近十年的品牌發展情況和所取得的成就。

3.            香港名牌評審委員會於每年「香港名牌選舉」初賽評審確定得獎名單。

4.            有關獎項通常無須預設每年得獎名額的上限。

 

嘉獎

1.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獎」於每年「香港名牌選舉暨香港服務名牌選舉頒獎典禮」上頒獎;得獎者可獲頒獎牌一座以及證書一份。

2.          得獎品牌可以將「香港名牌十年成就獎」的專用標誌用於公司和品牌整體形象的宣傳。

 

查詢

香港品牌發展局

地址:香港中環干諾道中64號廠商會大廈5字樓

電話:2542 8632 / 2542 8633 

圖文傳真:3421 1092 / 2815 4836

電子郵件:eor1@cma.org.hk / mr@cma.org.hk

網頁:www.hkbrand.org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獎」標誌

「香港名牌十年成就獎」的專用標誌由吳秋全先生擔任名譽設計顧問;以「香港卓越名牌」的標誌(由靳棣強先生於2004年設計)和代表一流、領先的「1」字嵌合而成「10」字形輪廓,寓意「十年卓越,一路領先」。